1.支持企業穩定崗位。主要包括:一是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等成本;二是加大企業穩崗支持力度;三是加強對企業金融支持;四是引導企業開拓國内市場。
2.開發就業崗位。主要包括:一是挖掘内需帶動就業;二是加大投資創造就業;三是穩定外貿擴大就業;四是培育壯大新動能拓展就業空間。
3.促進勞動者多渠道就業。主要包括:一是鼓勵企業吸納就業;二是扶持創業帶動就業;三是支持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态;四是加強托底安置就業;五是穩定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
4.提升勞動者技能技術水平。主要包括:一是大力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二是加快快培養引進技能人才;三是加強技能人才培養載體建設。
5.做實就業創業服務。主要包括:一是加強重點用工企業服務;二是加強崗位信息歸集提供;三是強化就業服務供給。
6.完善就業失業監測研判機制。主要包括:一是完善就業形勢監測機制;二是建立健全就業風險防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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