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因受疫情影響
有人失業、有的企業也面臨着巨大挑戰
在20年5月的時候
人社部、财政部發布了5類就業創業補貼
當時貴州省隻能申請1類創業補貼
而在今年的1月21日
貴州省相關部門梳理出了15項就業創業補貼
方便符合條件的貴州人就業創業
快來看看具體都是啥吧~
一、職業技能培訓政策
01
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各市(州、新區)、縣級人社、财政部門可通過政府購買職業技能培訓服務項目制方式,向定點培訓機構整建制購買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項目,為 " 五類人員 "、化解鋼鐵煤炭煤電行業過剩産能企業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去産能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等群體免費提供就業技能培訓。
02
創業培訓補貼
對 " 五類人員 " 開展創業培訓,培訓後取得GYB(産生你的企業想法)培訓合格證書(培訓時間為 3 天,含網絡創業意識培訓)的,按每人每天 100 元給予培訓補貼;取得SYB(創辦你的企業)培訓合格證書(培訓時間為 10 天)的,按每人每天 120 元給予培訓補貼;取得網絡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培訓時間為 7 天)的,按每人每天 200 元給予培訓補貼(含網絡創業培訓教學平台使用費);SYB 和網絡創業培訓後續一次性跟蹤服務費為每人 500 元。
03
技工院校 " 兩後生 " 勞動預備制培訓
依托技工院校對每年春、秋兩季新招的城鄉畢業後 3 年内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開展為期一學年(即兩個學期)的勞動預備制培訓,分别給予技工院校和參訓學生一定比例的補貼,其中給技工院校培訓補貼标準為每人每學期 4000 元,給參訓學生生活補助标準為每人每學期 2000 元。
04
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
對企業新錄用的五類人員,與企業簽訂 1 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 1 年内參加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人社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合格證書或專項能力證書)後給予企業或職工個人一定标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其中,取得專項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一次性補貼不高于每人500 元(培訓不低于 30 課時);取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标準為每人 1000 元;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标準為每人 1500 元;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标準為每人 2000 元。
05
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
對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人員和新轉崗人員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培訓後取得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合格證書或技工院校畢業證書)的,給予企業一定标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培訓補貼标準每人每年原則上不低于 4000 元,補貼期限不超過 2 年。
06
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
對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等 " 合作社式扶貧車間 ",苗繡特色編織等 " 居家式扶貧車間 ",各類小微企業等生産經營主體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按照原則上不超過每人每月 500 元給予生産經營主體一定期限的職業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 6 個月。該項政策執行期限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07
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或專項能力證書的五類人員,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二、針對用人單位的就業政策
08
社會保險補貼
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以及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
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小微企業、民營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吸納離校 2 年内未就業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業并與其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最長 1 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09
吸納就業一次性補貼
小微企業、民營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每吸納 1 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并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 800 元的一次性補貼。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等 " 合作社式扶貧車間 ",苗繡特色編織等 " 居家式扶貧車間 ",建築業小微作業企業等生産經營主體每吸納 1 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穩定就業 3 個月以上,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每人 500 元吸納就業一次性補貼。
10
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輸出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穩定就業 6 個月以上,且提供 1 年跟蹤服務的,當地人社部門通過政府購買輸出成果的方式,按每人 500 元的标準給予一次性跟蹤服務補貼。
11
就業創業平台創建補助
各地開展創業型城市、創業孵化示範基地、農民工創業示範園(點)、就業見習基地等創建工作,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創業型城市的,分别給予 500 萬元、200 萬元一次性補助;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的,分别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一次性補助;認定為省級農民工創業示範園的,給予一次性補助 50 萬元,認定為省級農民工創業示範點的,給予一次性補助 5 萬元;
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就業見習基地的,分别給予 10 萬元、5 萬元一次性補助;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充分就業(星級)社區的,分别給予 10 萬元、5 萬元一次性補助;省級每年認定一批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數量多、成效好的先進就業扶貧基地和就業扶貧車間,分别給予每個就業扶貧基地 3 萬元、每個就業扶貧車間 1 萬元的一次性獎補;認定為省級就業扶貧示範基地的,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補助。
三、針對勞動者的就業政策
12
就業扶貧援助補貼
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中的就業困難人員(持《殘疾人證》人員,女年滿 45 周歲及以上、男年滿 50 周歲及以上人員,易地扶貧搬遷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因照顧老人、兒童或病人無法外出務工人員)通過治安巡防、公共産業巡護等巡防巡護崗位實現就業;養老服務、五保戶服務、留守兒童看護等鄰裡互助類崗位;村寨保潔、河道管護、農村 " 組組通 " 公路養護等一線公共服務類崗位;
就業扶貧信息統計收集、就業扶貧服務等協助管理類崗位實現就業,以及通過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就業扶貧車間、就業扶貧示範基地及各類園區企業實現就業或從事刺繡、銀飾加工、特色編織、來料加工等居家就業且收入較低的,可按規定申請就業扶貧援助補貼,補貼标準為每人每月 400 元,補貼截止時間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3
自主創業補貼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經營 1 年以上的離校 2 年内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農民工、複員退伍軍人,按規定給予一次性 5000 元創業補貼。
14
創業場所租賃補貼
對租用符合規劃、安全和環保要求的經營場地創業,并且未享受場地租賃費用減免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農民工、複員退伍軍人給予每月 500 元場租補貼,對實際月租金低于 500 元的,據實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 3 年。
15
求職創業補貼
對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就業困難應屆畢業生,一次性給予每人 1000 元的求職創業補貼。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到戶籍所在縣以外省内就業的,給予每人 500 元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輸出到戶籍所在省以外就業的,給予每人 1000 元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具體的補貼申請流程
可咨詢所在地相關的人社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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