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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落實就業優惠政策,規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程序,健全就業援助制度,根據《内蒙古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内人社辦發〔2020〕58号)的要求,現就做好我區2021年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範圍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在城鎮常住人員中法定勞動年齡内、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願望并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下列6類人員。
(一)大齡失業人員。指在常住地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失業人員。
(二)殘疾人員。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三)零就業家庭成員。指同一家庭戶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員,并且法定勞動年齡内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的家庭成員均進行失業登記,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城鎮居民家庭人員。
(四)失地農牧民。指依法被旗縣級以上政府實施統一征地後,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場,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的農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補償月标準高于當地失業保險金标準的人員不在此類人員範圍。
(五)長期失業人員。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連續失業登記1年以上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的失業人員;
(六)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指離校2年及以上從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主要指從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的學生)。
二、認定程序
(一)自願申請。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向常住地的社區、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填寫《内蒙古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審批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同時按照範圍和認定标準,不同類别人員還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殘疾人員提供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2、失地農牧民需提供土地征用的失地證明;
3、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
4、長期失業人員提供低保證明。
5、零就業家庭成員需提供零就業家庭認定表(社區和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
(二)審核公示。就業困難人員申請材料經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初審,并在轄區内公示3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上報區就業局進行審核确認。
三、管理服務
按照《内蒙古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辦法》規定,未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不能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職業技能培訓生活費補貼等。對已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實行動态管理,定期進行身份審驗,凡有個體營業執照的、已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要及時退出,終止就業援助,對提供虛假證明和承諾的,依法追繳其不應得的各項就業補助資金。
四、認定受理時間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望各符合條件人員相互轉告,提前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做好享受政策準備工作。
臨河區就業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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