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财政局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上海市穩就業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落實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實施以工代訓補貼的通知》,進一步纾解企業困難,支持企業穩定和擴大就業。
一、對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對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或畢業年度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上海市用人單位,可申請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請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對湖北籍2020屆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四、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申請享受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五、實施以工代訓政策。對上海市各類企業2020年年内新吸納上海市戶籍的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内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以工代訓補貼。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産經營暫時困難,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以工代訓補貼。
發布日期:2020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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