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财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切實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6〕119号),為就業扶貧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我部組織建設了“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平台”(以下簡稱平台),并已實現部署上線運行。現就做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托互聯網,通過平台建設全國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實名制動态數據庫,形成跨部門、跨地區聯動維護機制,使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明确本地區就業扶貧工作對象,并動态管理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失業信息,記載提供相關就業服務和享受政策情況,全面體現本地區就業扶貧工作進展和成效。
二、工作内容
(一)掌握基本信息。我部将于每年1月份将國務院扶貧辦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的農村貧困勞動力基本信息交換導入平台,并于每季度初通過與我部掌握的就業和社會保險信息進行比對,更新相關信息。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于每季度初3個工作日内,通過平台了解掌握本地戶籍和在本地就業的農村貧困勞動力信息,作為就業扶貧工作對象。
(二)核實和補充就業失業信息。各地要開展全面摸排,通過上門走訪、電話聯系、數據比對等方式,與農村貧困勞動力取得聯系,了解其就業失業狀态,按照《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人員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農村貧困勞動力未就業人員信息采集表》(附件2)要求,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信息的首次核實、補充工作。對初始狀态為“未就業”的農村貧困勞動力,由戶籍地負責核實和補充相關信息。對初始狀态為“已就業”的農村貧困勞動力,由就業地負責核實和補充相關信息。
(三)動态更新就業失業信息。各地要加強對轄區内就業扶貧工作對象的跟蹤服務,及時掌握其就業失業狀态,有針對性地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技能培訓和權益維護等服務,對符合條件的落實相關扶持政策,并在平台上及時更新就業失業狀态變動情況和提供服務落實政策情況。
(四)定期彙總上報。各地要依托平台數據,對本省(區、市)戶籍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進行彙總,按季度上報《本地戶籍農村貧困力就業失業情況統計表》(附件3)。本地戶籍人口中已沒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省份,要按季度上報《在本地區就業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失業情況統計表》(附件4)。數據報告期為上一季度21日至本季度20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做好平台有關工作,是實現就業扶貧精準化、信息化的重要基礎,也是就業扶貧工作進展和成效的直接體現。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建立各司其責、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明确工作任務、工作責任、工作進度、工作要求,精心組織實施。
(二)及時填報,保證質量。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推進就業扶貧工作信息化,确保各項數據的真實性、準确性、及時性。季度彙總統計表于下一季度首月3個工作日前上報,并應與平台數據保持一緻。
(三)加強指導,開展調度。各省(區、市)要加強工作指導與調度,督促各市(區、縣)開展就業扶貧各項工作,并及時更新平台信息。我部将根據平台信息更新情況和各地彙總統計表上報情況,開展工作調度和通報。
平台向省、市、縣三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開放用戶權限。請各地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确定本省(區、市)内平台的用戶範圍,并統一組織開戶申請工作,于2017年2月17日前,将《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平台開戶申請表》(附件5)以傳真及電子郵件形式上報我部。
聯系人及電話:
信息中心劉曉園010-84202266,84201267(傳真)
就業促進司薛鑫010-84201537
聯系郵箱:hr@mohrss.gov.cn
xuexin@mohrss.gov.cn
附件:1.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人員信息采集表(見附件1)
2.農村貧困勞動力未就業人員信息采集表(見附件2)
3.本地戶籍農村貧困力就業失業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
4.在本地就業農村貧困力就業失業情況統計表(見附件4)
5.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平台開戶申請表(見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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