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部屬各單位:
為健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宣傳教育機制,落實普法責任,進一步做好普法工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中辦發〔2017〕31号),現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貫徹“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法治宣傳教育的決策部署,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的要求,明确普法職責任務,健全工作制度,加強督促檢查,不斷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工作深入開展,努力形成系統上下聯動、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為全面依法治國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普法工作與業務工作相結合。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業務工作全過程,在實際工作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法治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
——堅持系統内普法與社會普法并重。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努力提高系統工作人員的法律素質,在履行好系統内普法責任的同時,圍繞依法履行職責,向執法對象、服務對象、主管對象以及社會公衆開展普法,增強社會公衆的法治意識。
——堅持條塊結合、密切協作。實行部門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加強部門與地方的銜接配合,完善分工負責、共同參與的普法工作機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堅持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立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實際,圍繞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的工作主線,創新普法理念、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積極推動各項普法責任的落實,切實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職責任務
(一)建立普法責任制。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把普法作為全面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納入部門工作總體布局,做到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各業務工作機構在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時,要一并提出對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重要規範性文件的普法安排,尤其要對當年計劃開展的重大業務活動中如何開展普法活動以及當年拟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如何進行普法作出相應安排。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計劃,對全年的普法任務、時間安排、普法形式等進行部署。
(二)明确普法内容。要把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學習宣傳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部署作為普法的核心内容。要突出宣傳憲法,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深入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突出宣傳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深入宣傳黨内法規,增強廣大黨員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要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增強工作人員依法履職能力,特别是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會公衆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知曉度。
(三)切實做好系統黨員幹部的普法工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把憲法法律和黨章黨規列入黨組(黨委)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集體學法。要做好系統工作人員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将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複議法等行政部門日常工作必須掌握的法律法規以及規範部内行政行為的制度規定作為法治宣傳的基本内容,使之成為廣大黨員幹部應知應會的工作常識,切實提高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要把法治教育納入系統幹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将法治課程列為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題培訓、黨校培訓以及各類業務培訓的必修課,确保法治培訓課時數量和培訓質量。新制定或者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出台後,都要在全系統組織專題培訓。要加強對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考試考核,完善評估機制。大力開展機關法治文化建設,充分利用辦公樓大廳、走廊等公用區域,因地制宜設置法治标語牌或者法治宣傳欄,結合實際開展法律知識競賽、學法用法演講、法治文藝彙演、法治征文評選等法治文化活動。
(四)充分利用政策法規制定過程開展普法。在起草法律、行政法規草案過程中,要利用召開座談會、論證會、到基層調研等方式,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同時,說明相關制度設計,解釋立法依據,增強社會對立法的知曉度和理解力。在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過程中,要對拟制定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宣傳,還要對制定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進行宣傳;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将規章草案和社會關注度高、涉及公衆切身利益的重要規範性文件通過網站、報紙等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提交部務會審議時要附宣傳工作方案。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公布後,要通過制定宣傳提綱、在線訪談、答記者問、發表解讀文章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權利救濟方式等主要内容,通過網站、新聞媒體公布,方便社會公衆理解掌握。政策法規及其宣傳解讀材料公布後,起草單位應當于5個工作日内報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注重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開展普法。在組織開展重大活動、專項檢查、專項行動時,要把普法作為重要環節,對普法内容、普法形式、普法責任等作出具體部署。在“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就業援助月”等活動中,要結合工作對象特點,全面宣傳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和涉及勞動者權利義務的法律法規,為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在組織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農民工工資支付、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等專項檢查活動,以及推進“全民參保計劃”“同舟計劃”等專項行動時,要對普法内容、普法形式、普法責任等作出具體部署。要把向管理服務對象宣傳普及相關法律知識作為工作流程的必備步驟,在依法履行職責、提供公共服務的過程中答疑解惑,使人民群衆及時、準确了解相關政策法規。針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熱點問題和事件,要組織執法人員和專家學者進行權威解讀,弘揚法治精神,正确引導輿論。
(六)通過以案釋法開展普法。建立并落實工作人員以案釋法制度。在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勞動人事争議仲裁、行政争議案件處理、信訪事項處理、工傷認定等過程中,要結合具體案情向當事人進行釋法說理,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與法治宣傳教育有機結合起來,讓群衆在解決問題中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治觀念。加強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布工作,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範、預防與教育功能。結合法律“六進”活動,組織開展經常性以案釋法活動,以身邊人說身邊事,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推動法治宣傳教育貼近基層、貼近百姓、貼近生活。
(七)創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在鞏固櫥窗、闆報等基礎宣傳陣地的同時,探索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等新型載體的運用,建好用好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積極推進“互聯網+人社”,注重依托網站、微博、微信、微視頻和移動應用等新媒體新技術開展普法活動,努力構建多層次、立體化、全方位的法治宣傳教育網絡,增強普法活動的可及性和針對性。繼續做好對廣大用人單位的法治培訓工作,力争做到全覆蓋。探索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作為技工院校必修課程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國家憲法日、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12333全國統一咨詢日等時間節點,積極組織開展集中普法活動,不斷增強法治宣傳實效。
三、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
(一)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黨組(黨委)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把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财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普法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要切實發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作用,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彙報、通報工作、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業務工作機構要按照普法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做好本業務領域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形成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緊密配合的普法工作合力。
(二)建立工作報告制度。部屬各單位應當于每年11月底前向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當年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情況以及下一年度的普法工作安排。地方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于每年年底前向上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告當年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情況以及下一年度普法工作計劃。
(三)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要把“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考評體系,加強督促檢查和工作指導,确保責任落到實處。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部屬各單位、各地普法工作進行檢查,對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明顯的先進單位予以表揚,對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任務未完成的單位予以通報,督促限期整改。
(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示範創建活動。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以選擇若幹地區,大力培育法治宣傳教育的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要注重總結落實普法責任制好的做法,積極推廣普法工作好的經驗,加強宣傳,不斷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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