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新網海口2月14日電 (記者 張茜翼)在14日召開的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場新聞發布會上,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新聞發言人支紅彬稱,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海南省人社廳在穩定就業崗位、減輕企業負擔方面出台一系列惠企惠民政策。
二、海南援企穩崗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對符合條件的不裁員或少裁員失業保險參保企業,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同時,在疫情防治期間,對中小微企業及30人(含)以下參保企業,進一步放寬申領條件,擴大失業保險企業穩崗返還的受益面。生産經營性暫時困難且恢複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返還标準按6個月全省上年度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确定,政策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目前,已向符合條件的62家企業撥付9449萬元。
三、海南印發《關于延長辦理社會保險業務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緩解疫情防控期間海南省企業繳費困難和繳費不便等問題,決定将今年1月至疫情解除當月這段期間的參保登記、繳費基數申報和保險費繳納等業務辦理期限,延長至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在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内辦理上述期間相關業務的,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不收取滞納金。
四、 在強化企業資金補貼保障方面,海南要求各市縣結合當地财力、隔離成本、用工需求等情況,合理确定補助标準、補助範圍,區分不同工種給予企業一定補助;将中央撥付的工業企業專項獎補資金分配至各市縣,用于幫助企業複産複工,穩定就業。
五、為加強就業崗位開發儲備,海南将線下活動轉向線上,依托“海南省公共招聘網”,打造“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網上招聘平台,做好“2020年春風行動暨就業服務援助月”網絡招聘工。積極開發鎮村防疫消殺、社區巡查、卡點值守等臨時公益崗位,優先選聘受疫情影響的貧困家庭勞動力上崗,用工比例不低于60%。
六、支紅彬稱,海南已發布相關通知,明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解除者在其隔離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或者采取其他緊急,導緻勞動者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措施的,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且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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