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艱苦邊遠地區以及革命老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就業
1.什麼是基層就業?
基層就業就是到城鄉基層工作。國家近幾年出台了一系列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征入伍。一般來講,“基層”既包括廣大農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區;既涵蓋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也包括社會團體、非公有制組織和中小企業;既包含單位就業,也包括自主創業、自謀職業。
2.國家鼓勵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主要優惠政策包括哪些?
按照《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号)、《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79号)、《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印發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85号)等文件規定:
(1)完善工資待遇進一步向基層傾斜的辦法,健全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鼓勵畢業生到鄉鎮特别是困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2)對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3)結合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推進,在基層特别是街道(鄉鎮)、社區(村)購買一批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優先用于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4)落實完善見習補貼政策,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适當提高見習補貼标準,允許就業見習補貼用于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
(5)将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對象範圍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以及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
(6)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适當放寬學曆、專業等條件,降低開考比例,可設置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具有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
各地各高校要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引導畢業生到現代種業、農産品加工、農村電子商務等一二三産業就業創業,投身扶貧開發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結合城鎮化進程和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及殘疾人服務、農技推廣等基層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的就業潛力,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3.國家對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職業發展有哪些鼓勵政策措施?
按照《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号)、《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79号)、《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印發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85号)等文件規定:
(1)在幹部人才選拔任用機制上,進一步強化基層工作經曆的政策導向,向在基層工作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傾斜。
(2)自2012年起,省級以上機關錄用公務員,除特殊職位外,按照有關規定一律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曆的人員中考錄。
(3)市地級以上機關應拿出一定數量職位面向具有基層工作經曆的公務員進行公開遴選。
(4)省、市級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時,應拿出一定數量崗位公開招聘有基層事業單位工作經曆的人員。有條件的地區,可明确具體公開遴選或招聘的比例。
(5)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健全人力資源管理激勵機制,将在基層生産和管理一線表現優秀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後備人才隊伍,加大從基層一線選拔任用中層幹部的力度。
(6)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曆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
(7)高校畢業生在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申報相應職稱時,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充分挖掘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潛力,對到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所在地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協助辦理落戶手續,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對于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社會組織,符合條件的可同等享受企業吸納就業扶持政策。
(8)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并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
4.什麼是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
所謂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包括大學生村官、支教、支農、支醫、鄉村扶貧,以及城市社區的法律援助、就業援助、社會保障協理、文化科技服務、養老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廉租房配套服務等崗位。
2009年4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發《關于公布第一批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目錄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35号),向社會公布第一批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目錄,以指導各地做好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工作。這批發布的崗位目錄共分為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基層農業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基層文化科技服務、基層法律服務、基層民政、托老托幼、助殘服務、基層市政管理、基層公共環境與設施管理維護以及其他等9大類領域,包括在街道(鄉鎮)、社區(村)等基層單位從事公共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勞動監察、農業、扶貧開發、醫療、衛生、保健、防疫、文化、科技、體育、普法宣傳、民事調解、托老、養老、托幼、助殘、公共設施設備管理養護等相關事務管理服務工作的50種崗位。
5.什麼是其他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
在街道社區、鄉鎮等基層開發或設立的相應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部分由政府出資,或由相關組織和單位出資。所安排使用的人員按規定享受相關補貼。
6.什麼是公益性崗位?
由政府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對符合條件在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符合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公益性崗位就業援助政策。
7.什麼是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
按照《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财社〔2011〕64号)規定,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辦法。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3年。
8.什麼是公益性崗位補貼?
對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單位,按其實際安排就業困難人員人數給予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3年。
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單位,可按季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材料應附:符合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及《身份證》複印件、《就業創業證》複印件、發放工資明細賬(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财政部門将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9.為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實施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麼?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号)、《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财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等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本專科、高職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補償的學費優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産生的利息。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目前,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标準已經調整為,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低于8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低于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确定。
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标準調整後,《财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實施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的意見》(财教〔2011〕53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中有關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資助的标準,相應調整為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資助的其他事項,仍按原規定執行。
10.國家實施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的就業地域範圍包括哪些?
國家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并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這裡涉及的地域範圍主要包括:
(1)西部地區:西藏、内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甯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2)中部地區: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
(3)艱苦邊遠地區:由國務院确定的經濟水平、條件較差的一些州、縣和少數民族地區。(詳情可登錄中國政府網查詢:http://www.gov.cn)
(4)基層單位:
①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鄉鎮勞動就業服務站等;
②工作現場地處以上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産第一線。CONTENT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