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大學生數量越來越多了,大學生每年在招生,每年也有大學生畢業。一旦大學生畢業的話就需要就業了,由于學生數量比較多的關系就業也會比較嚴峻,政府出了指導政策,大學生就業政策有哪些呢?
1、大學生就業有哪些政策
報道稱,教育部負責人表示,高校畢業生就業事關廣大學生及其家庭切身利益,事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預計820萬人,就業創業工作面臨複雜嚴峻的形勢,要切實抓好五項工作。
要唱響基層就業“主旋律”。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積極引導畢業生到基層一線就業創業。認真落實基層就業學費補償代償等政策,繼續組織實施“教師特崗計劃”等中央基層項目。推動畢業生服務鄉村振興戰略。
服務國家需求“大舞台”,引導大學生投身軍營報效祖國,主動向重點地區、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要領域輸送畢業生,引導畢業生到高技術産業、戰略性新興産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等新興領域就業創業,鼓勵畢業生到國際組織實習任職。
同時,要嚴格落實就業簽約“四不準”要求,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就業歧視,嚴密防範“培訓貸”、求職陷阱、傳銷等不法行為,切實維護畢業生合法權益。
2、大學生沒畢業能簽勞動合同嗎
還未畢業的學生出來實習隻要不在《勞動法》第十五條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禁止之列,都能與企業簽勞動合同。《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此處要正确理解《意見》第12條的立法精神,《意見》第12條的是為了考慮工作時間較為零星而設立的,并非禁止不簽合同。《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大學生實習期間,隻是未拿到畢業證而已,是文憑問題,法律對就業并沒有文憑限制,實習期已經不用再上課了,所以不再屬于勤工儉學的範疇,而且即使還未到實習期,如果與用人單位就簽了合同,并沒有違反《意見》第12條的規定,因為該條規定是“可以不簽”,不是“應當不簽”,所以這種情形簽了隻要不違反《勞動法》第十五條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都是有效的,而且司法實踐中也是這樣做的,當然,如果已領到《大學生就業推薦表》那就更有資格就業了。《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争議的,由勞動争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确認。CONTENT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