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太原日報
山西省将實施一系列促進就業政策,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省政府新聞辦1月24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省人社廳、省财政廳相關負責人對系列政策做出詳解。
鼓勵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
省人社廳廳長盧建明介紹,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年内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複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标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确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标準确定。
提高擔保貸款促創業帶動就業
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原可申請最高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提高到最高15萬元。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由原可申請最高2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提高到最高300萬元。
繼續推進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省級創業示範園區建設,孵化期限由原來的2年延長到4年,獎補資金由原來每個基地、園區最高300萬元提高到最高400萬元。
支持穩定就業壓力較大的地區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免費提供經營場地。已建成的庫存房地産開發項目,符合條件的可改造為電 商用房、“衆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商務居住複合式地産、高層次人才公寓、酒店等其他用房。
擴大就業見習補貼範圍
今年起實施“3年5萬人青年就業見習計劃”。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原來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16至24歲失業青年。就業見習期限3至12個月,給予補貼。支持企業留用就業見習期滿人員并按規定提高補貼标準。
困難企業可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
技能補貼申領條件放寬
繼續實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支持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符合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企業承擔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年内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給予生活費補貼,每人每天不超過15元。
年内将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在參保地申請技術技能提升補貼。
失業登記後可享扶持
失業人員可在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享受當地就業創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大齡、殘疾、低保家庭等勞動者可在常住地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享受就業援助。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由失業保險基金發放失業保險金,其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将給予臨時生活補助,補助标準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地區消費水平等綜合确定。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按規定程序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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