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今日頭條
為進一步支持企業穩定崗位,促進就業創業,強化培訓服務,突出抓好今年就業工作,近日,我市出台《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針對當前經濟運行穩中有變、經濟下行壓力有所加大的背景,重點突出“穩”,着力加強“促”,提出支持企業穩定發展、鼓勵就業創業、積極實施培訓、及時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幫扶、落實各方責任等5個方面内容,主要有17條措施,打出促進就業政策組合拳。
支持企業穩定發展
在支持企業穩定發展中,包含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和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支持小微企業兩方面。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19年春節當月保持連續生産的重點企業,以及2019年3~5月期間連續生産的受市場因素影響較大的企業,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引導擔保機構開展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服務,對為小型和微型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按照現行财政體制,分别按年度擔保額的1%和1.6%比例予以風險補償。
鼓勵就業創業
《實施意見》提出,要鼓勵支持就業創業。在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支持力度方面,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大中專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畢業5年内的畢業生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在支持創業載體建設方面,對獲評省級創業孵化基地、小型微型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的,給予50萬元補助;獲評國家級基地的,按照中央标準予以補助,中央沒有标準的,給予80萬元補助。在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方面,對經省級評審認定、符合條件的創業項目,給予3萬~10萬元的資金扶持。每年資助一批具有發展潛力和帶頭示範作用突出的初創企業經營者參加高層次進修學習,可按每人最高1萬元标準給予補助。
在擴大就業見習補貼範圍方面,從2019年1月1日起,将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2年内未就業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就業見習時長由3~6個月擴展至3~12個月,并适當提高補貼标準。在推進精準就業扶貧方面,對獲評國家級就業扶貧基地(典型企業)的,吸納建檔立卡勞動力穩定就業達到30人以上的企業,可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獎補。
積極實施培訓
《實施意見》指出,要積極實施培訓,對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開展失業人員培訓、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實行失業登記常住地服務、落實失業保險待遇、保障困難群衆基本生活等方面進行明确規定。對承擔項目培訓任務的培訓單位,按培訓人數給予每人最高1000元的培訓補貼。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再給予生活費補貼,補貼标準最高為當地當月的失業保險金最低标準。參加培訓時間少于10天的,按當月失業保險金最低标準的50%确定生活費補貼。生活費補貼政策每人每年隻享受一次,且享受生活費補貼當月不可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生活費補貼當月應領未領的失業保險金在之後月份可順延領取。鼓勵畢業年度離校未就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殘疾高校畢業生和離校1年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職業培訓,培訓期間同等享受失業人員培訓生活費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
幫扶下崗失業人員
《實施意見》明确,要及時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幫扶,實行失業登記常住地服務,落實失業保險待遇,保障困難群衆基本生活。失業人員可在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享受當地就業創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其中,大齡、殘疾、低保家庭等勞動者可在常住地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享受就業援助。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給予臨時救助,參照當地城市低保月标準上下浮動25%以内确定。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及時納入低保範圍。鼓勵支持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積極就業,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按規定扣減就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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