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2月26日消息(記者孫冰潔)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婦女就業保護、就業性别歧視做出了具體詳細的規定,《通知》出台次日,“招聘不得詢問女性婚育情況”的話題即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熱議。全國兩會召開在即,記者26日從全國婦聯獲悉,今年全國婦聯向兩會提交的提案議案,将重點聚焦女性公平就業,消除就業歧視,為保障新時代婦女兒童權益建言獻策。 全國婦聯宣傳部部長劉亞玫介紹,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用人單位招錄未婚、未育女性意願降低,女性就業遭受歧視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突出問題。2016年,全國婦聯曾委托吉林大學在吉林省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外資企業、私有企業等單位1000名女性中開展了關于女性就業權的調查研究。數據顯示,24.7%的受調查者在求職中感到招聘單位不願意錄用已到生育年齡而尚未生育的婦女。有25人被迫簽訂了“幾年内不得結婚”内容的勞動合同,有8人被強迫簽訂了限制懷孕的合同或協議。 此外,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8年出生人口比2017年減少263萬人。劉亞玫指出,女性在就業市場和職場發展中處于弱勢地位,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女性承擔生育責任,增加了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當前,若不采取必要措施,為婦女提供更充分公平的就業機會,恐讓更多女性不想生、不敢生,對未來的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嚴峻挑戰。 對此,劉亞玫表示,全國婦聯将在提案議案中提出具體建議,如給予生育的女職工所在企業一定補貼的财政優惠政策、給予女職工集中的企業減稅優惠政策、建立企業性别平等激勵機制,以切實減輕企業的用工負擔,鼓勵用人單位招錄女性。 除關注女性公平就業問題外,全國婦聯本次上交的提案議案中還涉及《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在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中維護婦女權益以及完善3歲以下托幼公共服務、加強兒童道路安全教育等問題。 劉亞玫告訴記者,新時代婦女在發展和權益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臨許多困難和問題。本次提交的議案提案主要聚焦新時代婦女兒童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并結合婦聯的特性,從貫徹落實男女平等,維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全面發展出發。“有些問題我們已持續關注多年,将繼續推動相關政策制定,促進新時代婦女兒童事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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