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太原2月15日電 山西省财政廳等多部門近日發布了《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顯示山西省各類學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可享受補貼。
山西全省各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注冊學籍的大學生、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了本校按規定組織的創業培訓(創業意識培訓或創辦企業培訓),高校可向相應市或省人社廳按規定申請高校大學生創業培訓補貼。标準為:創業意識培訓補貼标準每人150元,創辦企業培訓補貼标準每人500元。
離校2年内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艱苦邊遠地區和國定、省定貧困縣可擴大到離校2年内未就業中職畢業生)及16周歲至24周歲的失業人員,可享受就業見習補貼。見習補貼标準為:見習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标準的50%。
另外,對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準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由各高校代畢業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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