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海省人社廳
近日,青海省人社廳、省财政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組織化程度促進轉移就業的通知》,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為服務對象,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的一項重大政策措施。
《通知》在現行政策的基礎上,圍繞“就地就近就業、支持創業帶動就業、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公益崗位托底安置、開展職業培訓”等方面調整充實了政策措施。
一是在大力促進就地就近就業方面,明确各類企業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可參照就業困難人員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一次性獎勵政策,補貼标準和申領程序按按現行政策執行,國家認定的就業扶貧基地,給予每戶2萬元一次性資金獎補。
二是在積極支持創業帶動就業方面,明确提出了參照扶持就業困難人員創業補貼标準,對符合條件的貧困勞動力給予首次創業補貼、創業一次性獎勵和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的政策措施,明确了補貼申領按照現行規定程序辦理;落實農民工等人員返鄉下鄉創業政策,補貼标準和申領按照現行規定執行;提出将貧困勞動力納入創業培訓培訓範圍,補貼标準和申領程序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鼓勵在貧困地區建設創業孵化基地,對新建創業孵化基地和優秀孵化基地給予獎勵,補貼标準和申領程序按按現行政策執行。
三是在大力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方面,對貧困勞動力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到戶籍所在縣(區)以外就業的,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明确了補貼申報流程由各市州細化執行。
四在通過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方面,要求各市州在确保公益性崗位總數不變的前提下,将騰退的公益性崗位優先用于安置貧困勞動力,并做好實名制動态管理。同時,積極協調林業等部門,準确掌握貧困勞動力在森林防護、草原生态管護、鄉村道路維護等其他行業崗位上的就業情況,及時更新信息系統中貧困勞動力的就業狀态。
五是在大規模開展職業培訓方面,加強職業培訓項目開發,對貧困勞動力提供有針對性的培訓;落實培訓補貼政策,補貼的标準和申報程序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落實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政策,補貼标準參照就業困難人員執行,申領程序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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