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哈爾濱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我市将對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分别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将自主創業的技校、職高畢業生(含在校生)、未就業随軍家屬、在哈創業的本省外地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納入我市創業擔保貸款申領對象;将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網絡電商等經營形式納入貸款發放範圍;對科技類創業企業及個人,貸款額度提高到最高不超過30萬元。給予符合條件企業及人群提供最高5萬元的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對符合條件技能人員分别給予2000元、1500元、1000元補貼。
對于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含畢業兩年以内)、複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産業的農民、登記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初次創辦經營主體,初創主體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且與之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其中,對于創業帶動就業達到10人(含10人)的創業企業,給予5000元的獎勵;帶動10人以上就業的,每增加10人給予5000元獎勵,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對于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且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單位和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部分)給予社保補貼。
對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的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扶貧車間”等農民創業主體,可按照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扶持政策,每吸納1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給予1000元創業扶貧獎勵補貼。
對2017年度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進行補貼,補貼額度為用人單位本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對于取得三級、四級、五級職業資格等級證書或取得高級、中級、初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技能人員,且符合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條件的,分别給予2000元、1500元、1000元補貼。
對于100人以内的小微企業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對象條件人員在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5%以内,以及超過100人的小微企業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對象條件人員在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15%以内的,按照實際招用人數每人10萬元的标準給予擔保貸款,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于離校兩年内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和返鄉創業農民工,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行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3000元。
将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範圍擴大至離校兩年内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離校兩年内未就業中職畢業生(職高、技校、中專),并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50%給予就業見習補貼。
對于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提供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補貼标準1000元/人。補貼範圍為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
創業意識培訓(GYB)補貼标準提高到300元,創辦企業培訓(SYB)、改善企業培訓(IYB)和創業模拟實訓補貼标準分别提高到2000元。參加創辦企業培訓和創業模拟實訓後,對尚未實現成功創業的按補貼标準的80%給付培訓機構,一年内實現成功創業後補足其餘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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