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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家語委關于在教育系統試行《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的通知

教語信〔2002〕1号

  《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已于2001年12月19日發布,2002年3月31日起試行。發布試行此規範,有利于促進現代漢語書面語使用的規範化,方便社會交際,對教育、新聞出版和國家信息化建設等都具有重要意義。學校是語言文字規範化、标準化的重要陣地,推進全社會用語用字的規範化,教育系統應發揮好基礎作用。為了做好教育系統試行《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的有關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各教育出版和教育影視部門,要努力提高語言文字規範意識,認真學習和宣傳《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此規範在教育系統各有關部門和教育教學各環節順利貫徹執行。

  二、教師應認真學習、掌握《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的内容,在教育教學各環節中貫徹執行此規範,向學生教授推薦詞形。各級師範和教師進修院校,應帶頭執行好《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使用推薦詞形。

  三、教育系統的公文、教材和教學輔助讀物(含電子出版物)、教育報刊、教育影視字幕等,應執行《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 。新編教材應使用此規範中的推薦詞形;現行教材再版時,應依據此規範做技術性修訂;必須忠實于原文的教材,應對其中的非推薦詞形加注說明其推薦詞形。

  四、用于教育的電子信息技術産品,應執行《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使用推薦詞形。新制作發行的電子産品,應使用推薦詞形;現有電子産品更新、升級時,應依據《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做技術性處理。

  五、為穩妥有序地貫徹執行《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全國統一考試和各種升學考試,出題時暫不涉及異形詞;考生答題中使用了非推薦詞形,不影響成績評定。

  六、古籍整理、有關的科學研究、面向海外的繁體字版教學輔助讀物(含電子出版物)等,可不受《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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